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决定暂时关闭我院现场开庭和现场诉讼、档案借阅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非法院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包括干警、职工及驻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进法院。
二、立案工作
当事人、代理人可以通过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网上通道或者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对提交材料有疑问的,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
三、信访工作
当事人、代理人等可以通过信访接待电话(0592-5308558)、网络(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
四、审判执行
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等诉讼活动,可与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执行事项可以通过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方式反馈及办理,具体承办人的联系方式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关停影响,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拨打执行服务中心电话0592-5308590、0592-5308604。
五、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