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审结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依法判决撤销被申请人白某监护人资格,指定厦门市湖里区金安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监护人。被申请人白某长期对被监护人进行肉体和精神折磨,据此,我院作出(2019)闽0206刑初271号判决,白某因犯虐待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由于被监护人未成年,生父不明、外祖母离世、外祖父生活无法自理且无其他成年兄弟姐妹,目前由湖里区金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厦门市社会福利院照料。我院在审理过程中,实地走访社会福利院、民政局等,积极协调对未成年人进行安置、救助。
本案是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亲生母亲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典型案例,也是厦门市受理的首例因虐待而被法院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为处理该类型案件提供了司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