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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厦门仲裁委员会建立诉调仲衔接机制
发布时间:2025-09-10     字体显示:

  9月9日,我院与厦门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诉调仲衔接机制 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厦门仲裁委员会驻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玉生,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桦见证签约并共同为“诉调仲衔接工作室”揭牌。双方与会领导以及仲裁员、仲裁秘书、法院干警代表围绕推进诉调仲衔接机制具体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

  一是搭建协作平台,实现一体运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仲衔接工作室”,由厦门仲裁委员会派员驻点,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仲裁引导、调解、裁决服务,加强机制宣传,合力引导适合仲裁的商事案件通过工作室快速化解纠纷,提升解纷质效。二是畅通程序衔接,尊重当事人选择。机制覆盖立案前及立案后审理前两个关键阶段,依据立案审查和先行调解期限确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意愿期限,并根据补充仲裁条款及调解结果,实现诉讼、调解与仲裁程序间的灵活转换,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三是创新激励措施,降低解纷成本。对通过诉调仲衔接机制选择仲裁的案件免收仲裁处理费,调解案件减半收取仲裁受理费,切实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仲裁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公开公示,确保收费透明。四是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公正规范。严格选派驻院仲裁员,建立名册管理及利益冲突回避规则,确保引导和调解工作中立公正;建立定期联络、组织保障和联合培训等配套机制,确保协作持续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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