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作用,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9月22日,我院综合庭组织开展“以庭代训”行政案件庭审观摩,选取厦门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厦门市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案公开开庭,并同步联合市委党校开展案例式现场教学。
本次活动融合“以庭代训”与校院教研协同建设双重目标,共邀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师及第76期处级干部任职班、第81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以及厦门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社区、湖里疾控等单位80余人参加。
庭审中,当事人围绕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就案件事实、程序及法律适用等争议展开充分的调查。旁听人员一致表示,“面对面”“零距离”的庭审观摩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象化,有助于直观把握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与法律边界,为今后规范行政行为、高效应对行政诉讼奠定了基础。
庭审结束随即开展案例教学研讨。市委党校学员积极发言提问,围绕行政处罚证据充分性认定、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区分、执法中法理与情理平衡,以及如何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辉东参与互动交流,综合庭全体法官参加,案件承办法官刘路英以“设身处地”的视角拆解法律适用难点,针对教学案件中的关键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答疑解惑,为行政机关提升应诉技巧提供实用指引。党校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教学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获益良多。
此次联合观摩是我院深化“以庭代训”机制、推动司法实践与干部教育培训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司法案例资源与党校教学资源的有机结合,助力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